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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根据企业营收规模设定电子发票分阶段实施期限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宣布了该国强制性电子发票系统的分阶段合规时间表。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7年1月1日前上线系统,而低于该门槛的企业最晚需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税务局要求各企业在运营截止日期前指定获认可的服务提供商。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9日
生效日期
2027年1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来源
wam.ae

据阿联酋通讯社报道,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在迪拜举行的一场有700多名利益相关方出席的宣讲会上,公布了全国强制性电子发票系统的具体实施时间表。

根据规定,年营收达到或超过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应税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一家获认可的服务提供商,并在2027年1月1日前正式实施电子发票。

年营收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应税机构,则需在2027年3月31日前指定获认可的服务商,且最晚不迟于2027年7月1日完成系统全面实施。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局长阿卜杜勒阿齐兹·穆罕默德·穆拉表示,此次电子发票的推广是在完成旨在确保EmaraTax数字平台对接就绪的试点测试之后开展的。税务局敦促所有适用主体尽早启动合同签署和技术对接工作,以确保合规。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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