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修订
- 官方文件
- 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据《阿拉伯商业周刊》报道,阿联酋财政部放宽了电子发票系统的关键合规要求,以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并为企业全面推进数字化落实争取更多准备时间。该项调整依据2026年第197号部级决议实施,修订了2025年第243号部级决议,并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同一税务集团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将从1月1日起暂免履行电子发票义务,豁免期为24个月。该宽限期旨在为集团企业提供升级内部IT基础设施的灵活性,避免立即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第11条的修订取消了电子发票、贷记凭证及相关财务数据必须实地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硬性要求。监管重点从存储地点转向记录的保存与调取能力,企业仅需按规定留存相关税务文件,并在联邦税务局提出要求时予以提供。
财政部还废止了此前要求企业在发生电子发票“系统故障”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联邦税务局正式报备的规定。报道指出,这些举措旨在消除企业的运营阻力,同时维持有效的税务监管。
来源
- 《阿拉伯商业周刊》 · 2026-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