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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财政部放宽企业电子发票关键合规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颁布2026年第197号部级决议,放宽了多项电子发票合规要求,该决议已于10月1日生效。新规对税务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24个月的暂缓执行期,取消了境内数据存储限制,并废除了两日内报告系统故障的要求,旨在减轻企业合规负担。

发布机构
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修订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
官方来源
news.google.com
配图:位于迪拜的现代化企业会计办公室,台式电脑显示器和平板电脑屏幕上运行着数字财务软件,ne
配图

据《阿拉伯商业周刊》报道,阿联酋财政部放宽了电子发票系统的关键合规要求,以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并为企业全面推进数字化落实争取更多准备时间。该项调整依据2026年第197号部级决议实施,修订了2025年第243号部级决议,并已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修改后的规定,同一税务集团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将从1月1日起暂免履行电子发票义务,豁免期为24个月。该宽限期旨在为集团企业提供升级内部IT基础设施的灵活性,避免立即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第11条的修订取消了电子发票、贷记凭证及相关财务数据必须实地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硬性要求。监管重点从存储地点转向记录的保存与调取能力,企业仅需按规定留存相关税务文件,并在联邦税务局提出要求时予以提供。

财政部还废止了此前要求企业在发生电子发票“系统故障”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联邦税务局正式报备的规定。报道指出,这些举措旨在消除企业的运营阻力,同时维持有效的税务监管。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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