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主要内容

连接商业。增进理解。促进和平。

阿联酋自2026年10月起对海运集装箱实施强制性装载前预申报

阿联酋国家预先信息中心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入境及过境的海运集装箱强制实施预先申报。根据海运装载前货物信息计划,船公司及货运代理必须在外国港口装船前提交提单数据,违者将面临“禁止装船”指令。

发布机构
国家预先信息中心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3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18年第22号联邦法令、2023年内阁第(23)号决议、MPCI业务规范文件
官方来源
hscodematch.com
图片:HS Code Match

阿联酋联邦身份、公民身份、海关和港口安全局(ICP)旗下的国家预先信息中心(NAIC)已正式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前往或途经阿联酋的海运集装箱货物强制实行预先申报。根据海运装载前货物信息(MPCI)计划,船运公司、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人(NVOCC)必须在集装箱于最后一个外国港口装船前,向NAIC提交电子提单数据。

该规定涵盖整箱(FCL)和拼箱(LCL)海运集装箱货物,适用于进入阿联酋的进口货物、过境货物以及船上随附的转运货物(FROB)。在当前阶段,散杂货、液体散货、滚装船货物等非集装箱货物,以及出境出口货物、空箱、木质船只和船员个人物品暂未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规则根据提单类型规定了严格的时间要求。直接海运提单以及货代出具的最底层分提单(House B/L)必须在外国港口装船前至少24小时提交;集装箱拼箱的总提单(Master B/L)和主拼箱提单必须在装船前至少6小时提交。对于拼箱货物,系统需等待所有关联的分提单完成申报后方可推进。

NAIC对基于UN/EDIFACT标准发送的电子报文进行审核。若申报不完整、被驳回或存在未排除的安全风险,系统将发出“禁止装船”(Do Not Load)指令,阻止集装箱装运至前往阿联酋的船舶。该计划的法律基础为2018年第22号联邦法令、2019年第15号决议以及2023年内阁第(23)号决议。

来源

UECN简报

政策动态、中阿商业新闻与行业洞见,直达您的收件箱。

语言
订阅管理

双重验证:我们将向您发送确认链接。可随时取消订阅。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