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国家预先信息中心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3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2018年第22号联邦法令、2023年内阁第(23)号决议、MPCI业务规范文件
- 官方来源
- hscodematch.com
阿联酋联邦身份、公民身份、海关和港口安全局(ICP)旗下的国家预先信息中心(NAIC)已正式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前往或途经阿联酋的海运集装箱货物强制实行预先申报。根据海运装载前货物信息(MPCI)计划,船运公司、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人(NVOCC)必须在集装箱于最后一个外国港口装船前,向NAIC提交电子提单数据。
该规定涵盖整箱(FCL)和拼箱(LCL)海运集装箱货物,适用于进入阿联酋的进口货物、过境货物以及船上随附的转运货物(FROB)。在当前阶段,散杂货、液体散货、滚装船货物等非集装箱货物,以及出境出口货物、空箱、木质船只和船员个人物品暂未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规则根据提单类型规定了严格的时间要求。直接海运提单以及货代出具的最底层分提单(House B/L)必须在外国港口装船前至少24小时提交;集装箱拼箱的总提单(Master B/L)和主拼箱提单必须在装船前至少6小时提交。对于拼箱货物,系统需等待所有关联的分提单完成申报后方可推进。
NAIC对基于UN/EDIFACT标准发送的电子报文进行审核。若申报不完整、被驳回或存在未排除的安全风险,系统将发出“禁止装船”(Do Not Load)指令,阻止集装箱装运至前往阿联酋的船舶。该计划的法律基础为2018年第22号联邦法令、2019年第15号决议以及2023年内阁第(23)号决议。
来源
- HS Code Match · 2026-10-02
- Gemini 新闻搜索 — 政策与法律动态 · 2026-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