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迪拜政府 / 迪拜市政厅与迪拜土地局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迪拜
- 发布日期
- February 27, 2026
- 生效日期
- August 26, 2026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规范迪拜酋长国合租住房居住与管理的2026年第(4)号迪拜法律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根据迪拜《2026年第4号规范迪拜酋长国合租房屋入驻与管理法》,潜在租客在承租合租房屋前须履行严格合规审查。依据该法第8条规定,未取得主管部门官方许可证的物业不得用于合租,承租人必须确认业主或持牌管理机构持有有效许可。
根据第11条,仅有物业业主或经许可的物业管理机构有权对外出租合租单位,严禁租客擅自将房间或床位转租。第12条要求合租经营业务必须获得迪拜土地局(DLD)的合规授权;第17条则规定,所有租赁合同、管理协议以及入驻人员信息均须录入迪拜土地局设立的合租登记系统,未经登记的合同不具法律效力。
该法第9条、14条、15条及16条对合租物业的规划、建筑、公共卫生、消防安全及环境指标做出了具体规范,包括核定人均居住面积与居住人数限制,并需符合迪拜市政厅发布的规划与建筑规范指南。租客在签约前亦须核清租金、水电公用费用及解约条款。
法律救济方面,第35条允许当事人在接到处罚或行政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异议,第36条明确迪拜租赁争议解决中心对合租相关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依据第29条规定,违反合租法规者将面临不低于50万迪拉姆的罚款,若一年内再次违规,罚款金额将加倍,最高可达100万迪拉姆。
来源
- 《海湾时报》 · 2026-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