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据《海湾新闻》(Gulf News)报道,准备推行强制性电子发票的阿联酋企业必须核实其所选服务商是否已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完成全面认证。
第168号(2026年)部长决议已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取代了2025年第64号决议及其过渡性框架。此前持有初步批准资质的服务商,自10月1日起获得为期30天的窗口期以完成最终测试要求。
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面临2026年10月30日的截止日期,必须在2027年1月系统正式启动前签约已获认证的合作伙伴。
财政部同时澄清,直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用于个人消费的业务仍免于纳入该电子发票系统。
来源
- 《海湾新闻》 · 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