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联邦税务局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25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30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来源
- tax.gov.ae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发布官方指令,敦促纳入国家电子发票制度的企业严格遵守强制实施的关键时间节点。
根据指令要求,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指定一家获得认可的服务提供商。税务局确认,该群体的强制性电子发票开具与处理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未能按要求合规的纳税主体将面临行政处罚。联邦税务局明确表示,对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指定服务商或未完成系统接入的企业,将被处以每月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行政罚款。
来源
- 联邦税务局 · 2026-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