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30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来源
- legarithm.io
根据Legarithm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的合规咨询,阿联酋电子发票制度已明确相关法定时间表和处罚规定。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正式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ASP),以应对2027年1月1日的强制实施启动。
根据官方规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指定ASP或落实该系统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罚款。此外,未开具电子发票的违规行为将按每张发票100迪拉姆处以罚款(每月上限为5000迪拉姆),未能向税务机关通报技术故障的则将面临每天1000迪拉姆的罚款。
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ASP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该层级企业的强制实施要求将自2027年7月1日起生效。
来源
- Legarithm · 2026-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