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据《海湾新闻》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已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规范电子发票系统下服务商的资质标准和认证程序。该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废止了2025年第64号部长决议及其修正案(包括2026年第56号决议)。
在新规框架下,财政部取消了此前在技术基础设施与互操作机制测试阶段设立的中期“初步审批”环节。根据第三条规定,服务商必须在完成规定的评估与技术测试并获得正式认证后,方可在阿联酋提供或继续提供电子发票服务。财政部指出,这一调整反映了阿联酋电子发票系统已从生态开发与测试阶段正式迈入运营阶段。
对于已获得初步审批资格的服务商,官方给予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期30天的过渡期以完成认证要求,除非财政部另有要求,否则无需提交新申请。新决议继续保留了前期赋予的灵活性,包括允许服务商使用第三方Peppol服务商产品,以及外包部分开发或运营环节。
此次规则变动正值阿联酋大企业合规关键期。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一家受认证服务商,并在2027年1月1日正式强制执行电子发票前完成系统对接。
来源
- 《海湾新闻》 · 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