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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公布电子发票实施截止期限与罚款标准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公布了强制性电子发票框架的分阶段实施时间表及违规罚款标准。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大型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商,并于2027年1月1日起全面上线。规模较小的企业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上线,违规者将面临按月计收的行政罚款。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9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插图:迪拜的一间现代企业办公室,木质会议桌上的数码平板电脑屏幕显示着数据图表和会计软件界面
配图

据Global VAT Compliance报道,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已公布强制性电子发票框架的实施里程碑及相应罚款标准。

根据该框架规定,年营业额在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及以上的大型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正式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Accredited Service Provider)。该类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必须完成全系统对接并强制开具电子发票。

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选定认证服务商,并须在2027年7月1日前正式上线并合规运行电子发票系统。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同时明确了针对逾期合规的处罚措施。未能按规定时限合规的实体,每延迟一个月或不足一个月将面临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行政罚款。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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