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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财政部对电子发票系统规则作出重要修订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的电子发票系统执行规则作出修订。新规取消了发票数据必须在阿联酋境内实体存储的规定,并废止了在系统故障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联邦税务局的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同一税务集团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将获得为期24个月的临时豁免。

发布机构
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修订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
配图:阿联酋财政部出台电子发票系统规则关键修订
配图

据《阿拉伯商业周刊》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发布了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电子发票系统的执行规则进行了修订,该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

决议针对同一税务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引入了一项为期24个月的临时豁免,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规修改了第11条,取消了电子发票、贷记凭证及相关数据必须在阿联酋境内进行实体存储的要求。

此外,本次修订废除了第12条,取消了以往要求企业在系统发生故障后两个工作日内必须通知联邦税务局的规定。

年营收达到或超过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企业,仍需在10月底前指定经认可的服务提供商。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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