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阿联酋内阁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6日
- 生效日期
- 2027年1月1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关于批准2024年第14号联邦法令执行条例的2026年第174号内阁决议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据《海湾新闻》(Gulf News)报道,根据定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的联邦交通法规,阿联酋个人居民持有的注册机动车上限将设定为五辆。居民在登记或续期超过两辆以外的机动车时,必须缴纳额外费用。
该规定载于阿联酋2026年第174号内阁决议,该决议批准了关于交通法规的2024年第14号联邦法令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26年10月6日签发,将取代此前根据1997年第130号部长决议制定的行政规章。
根据决议第89条规定,个人居民在标准条款下最多可拥有两辆机动车。居民若要登记或续期额外车辆,每辆车均需缴纳额外费用,且每位居民名下的挂牌机动车总数不得超过五辆。决议并未明确额外费用的具体数额,也未说明该限制将如何适用于名下已拥有超过五辆登记车辆的现有居民。
报道指出,五辆车的上限规定专门适用于个人居民,该条款并未对企业设立同等的数量限制。新规亦未明确额外费用是否在阿联酋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或者在新规生效时如何处理既有的超额注册机动车。
此外,第89条还要求车主或其法定授权代表必须通过相关许可机构公布的电子渠道或应用程序提交许可申请。法规还明确禁止为右舵车辆办理上牌许可(仅用于展示目的除外),未达到道路安全标准的车辆亦不得准予许可。
来源
- 《海湾新闻》 · 2026-11-01
- 谷歌新闻 — 阿联酋税务与签证 · 2026-11-01
- 谷歌新闻 — 阿联酋法规 · 2026-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