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酋长国化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根据《海湾时报》针对迪拜本土企业雇佣关系的法律解读,在遵守阿联酋劳动法的前提下,雇主可以在员工已获批的休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但解聘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适用的法律依据为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及其修正案。
根据该法第35条规定,如果任一方在员工休假期间希望终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通知期不得在休假期间开始计算,而必须从员工预定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算,除非雇主与员工双方另有约定。
该法第43条第1款进一步规定,雇佣双方均可以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前提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约定的预警通知期内继续履职。法定通知期不得少于30天,且不得超过90天。
报道指出,如果员工认为雇主在缺乏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雇,可向阿联酋人力资源和酋长国化部提起投诉。
来源
- 《海湾时报》 · 2026-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