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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公布国家电子发票合规期限与处罚规定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公布了国家电子发票制度的实施时间表和行政处罚规定。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实现系统上线,其余企业则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对接。逾期违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滞纳罚款。

发布机构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7年1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图片来源:Global VAT Compliance

据Global VAT Compliance报道,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已正式公布即将实施的国家电子发票制度的合规时间表和行政处罚标准。

根据规定,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约合1360万美元)及以上的纳税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经认可的服务提供商,并在2027年1月1日前实现电子发票系统的正式上线运行。

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服务提供商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并须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强制对接。

若企业未按期指定服务商或未遵守电子发票规范,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约合1361美元)的定期行政罚款。该项规定统一适用于阿联酋本土及自贸区企业,旨在推进该国税务合规现代化与标准化进程。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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