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修订电子发票规定 实施税收集团豁免及存储规则调整
阿联酋财政部根据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修订了电子发票系统规定,放宽了部分合规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同一税收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将获得为期24个月的电子发票临时豁免。此外,修订案取消了电子发票数据必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要求,并废除了系统故障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的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根据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修订了电子发票系统规定,放宽了部分合规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同一税收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将获得为期24个月的电子发票临时豁免。此外,修订案取消了电子发票数据必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要求,并废除了系统故障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的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国家电子发票系统的监管框架进行调整。新规给予同税收集团内企业交易自2027年1月1日起为期24个月的暂免期,并取消了电子发票必须在境内存储以及系统故障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的要求。该修订自2026年10月1日起追溯生效。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电子发票法规进行修订。新规为同一税务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24个月的暂缓执行期,并取消了发票必须在境内进行实地存储的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放宽电子发票合规要求,包括对同一税务集团成员间交易暂免24个月,并取消发票数据必须在境内物理存储的限制。该调整自2026年10月1日起追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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