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更新电子发票规定并出台员工费用税前扣除指南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在国家电子发票系统中取消强制性交易预先批准,并对实体内部跨机构交易提供为期两年的过渡性豁免。同时,联邦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17号决议,明确了员工交通、住宿和手机通讯等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抵扣规则。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在国家电子发票系统中取消强制性交易预先批准,并对实体内部跨机构交易提供为期两年的过渡性豁免。同时,联邦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17号决议,明确了员工交通、住宿和手机通讯等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抵扣规则。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针对联邦电子发票系统出台合规宽限举措。同一增值税纳税组成员间的交易自2027年1月1日起享受24个月的免除期,境内物理存储电子发票档案的要求也被取消。此外,企业发生内部系统故障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备的规定同步废止。
阿联酋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商,以应对2027年1月1日启动的企业间强制电子发票制度。联邦税务局警告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指定服务商,并于202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修订了国家电子发票系统的执行条款。新规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同一税务集团内部交易可暂缓24个月实施电子发票,并取消了境内物理数据存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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