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实施2026年第17号决定 明确员工费用增值税进项抵扣新规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7号决定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对员工费用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设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该决定取代了以往的“正常商业惯例”标准,涵盖住宿、交通、餐饮和医疗等类别。企业必须具备正式合同及政策文件,部分合规将导致完全无法抵扣。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7号决定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对员工费用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设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该决定取代了以往的“正常商业惯例”标准,涵盖住宿、交通、餐饮和医疗等类别。企业必须具备正式合同及政策文件,部分合规将导致完全无法抵扣。
阿联酋代表团在巴林麦纳麦出席了第126届海合会财务与经济合作委员会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推进海合会金融与经济一体化、扩大海合会共同市场以及深化跨境税收和海关合作等议题。
阿联酋根据2026年第149号内阁决议对增值税制度实施重要调整。新规限制了超过未来财政部规定门槛的现金交易所对应的进项税抵扣,并通过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3号决议要求企业在申报抵扣前对供应商进行合规核查。相关细则还涉及员工住宿支出、复合供应及电子发票实施时间表。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3号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要求纳税主体在申请进项税抵扣前对供应合规性进行强制核查。新规规定,仅凭有效税务发票已不足以确保抵扣进项税,企业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以防范涉税欺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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