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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费尔滕:跨国高净值家族应在财富架构搭建前明确税务居民身份

费尔滕顾问公司创始人迈克尔·费尔滕在迪拜举行的Hubbis财富规划与架构论坛上强调,跨国流动家族在选择财富持有架构前须先明确并留存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他指出,阿联酋黄金签证等居留许可本身并不能解决跨境税务问题。各法域的国内法规定、税收协定、实际居住天数及经济利益纽带均需进行系统性分析。

插图:位于迪拜的高端私人财富咨询办公室,透过落地窗俯瞰城市天际线,配备简约现代的会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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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Hubbis报道,在2026年10月7日于迪拜举行的Hubbis财富规划与架构论坛上,费尔滕顾问公司(Velten Advisors)创始人迈克尔·费尔滕(Michael Velten)提出,具有跨国流动性的家族在挑选财富持有架构或金融产品之前,必须首先确定并记录其税务居民身份。

费尔滕指出,财富规划必须从家族的实际状况与诉求出发。家族成员的居住地、保留的关联纽带、决策做出地点以及相关国内法律与税收协定的适用情况,共同决定了架构所能达到的效果。单纯依靠某一法域的居留许可或特定金融产品,无法直接解决这些根本问题。

费尔滕强调,移民许可并不等同于完整的税务居民身份认定。仅凭永久居留许可或阿联酋黄金签证,本身并不能解决持有人的跨境税务地位。顾问必须全面审查各项实质性关联,包括在各法域的停留天数、可用住所、家庭情况以及核心经济利益。

此外,国内法下的税务居民身份与双边税收协定下的居民身份属于不同阶段。当事人需首先依据相关法域的国内法进行判定,随后再评估适用的双边协定能否解决双重居民争议。同时,自我合规声明、居住记录与架构的实际运作必须保持逻辑一致。

为阐述上述挑战,费尔滕以一个具体案例进行了说明:一名个人同时与中国内地及香港存在关联,持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和阿联酋黄金签证,并与数个欧洲国家保持联系。该案例设定其在新加坡停留150天、在阿联酋停留60天、在德国停留55天,以此说明分散的停留时间及信托安排如何增加税务判定的复杂性。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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