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企业所得税新规在2026财年末前扩大强制审计范围
在2026年12月31日结束财年的阿联酋企业须遵守扩展后的企业税合规审计要求。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实体及符合条件的自贸区主体必须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还设立了联邦税务局的五年审计追溯期。
在2026年12月31日结束财年的阿联酋企业须遵守扩展后的企业税合规审计要求。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实体及符合条件的自贸区主体必须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还设立了联邦税务局的五年审计追溯期。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正式取消电子发票服务商的初步预审批环节,要求服务商在展业前必须完成直接认证评估。该新规已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而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须在10月30日前选定认证服务商。此前持有预审批资质的服务商获得自10月1日起30天的过渡期以完成全套认证流程。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修改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标准并取消预审批机制。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正式委任合规服务商,以迎接2027年1月1日启动的全国强制执行。
中国财税部门宣布,自2027年4月1日起将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该政策直接影响发往海湾等海外市场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现行国内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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