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发布电子发票新规 取消预审批并推行直接认证机制
阿联酋财政部颁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将电子发票服务商的初步审批制度调整为直接认证模式。年营收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商。年营收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服务商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
阿联酋财政部颁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将电子发票服务商的初步审批制度调整为直接认证模式。年营收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商。年营收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服务商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了电子发票服务商的准入与认证程序。新规取消了初步批准阶段,要求服务商在获得认证前必须完成正式评估与测试。年营收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阿联酋企业须在10月30日之前指定获认证的服务商。
一份最新监管指引明确了阿联酋十年期黄金签证的申请条件,要求企业投资者具备至少200万迪拉姆的合规投资、有效营业执照及企业税登记。商业银行可通过200万迪拉姆定期存款或本地伊斯兰债券进行资格认证,单独持有加密资产则不符合条件。同时,迪拜举办中东私募峰会,重点探讨迪拜与亚洲市场的双向投资通道。
阿联酋颁布2026年第136号内阁决议,对本土及自贸区企业的运营标准、财务合规和牌照要求作出调整。年营业额达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须提交经审计财务报表,其余企业须保存数字化财务记录至少五年。企业享有至2027年3月30日止的180天合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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