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实施海运集装箱预装载申报新规并明确员工费用增值税抵扣条件
自2026年10月1日起,阿联酋根据“海运预装载货物信息计划”,对入境海运集装箱实施强制性预申报,要求在外国始发港装载前至少24小时提交电子提单数据。同时,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第17号决议于同日生效,明确了企业就员工六类费用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具体条件。这两项法规为阿联酋企业以及对阿贸易各方确立了更为严格的合规与凭证要求。
自2026年10月1日起,阿联酋根据“海运预装载货物信息计划”,对入境海运集装箱实施强制性预申报,要求在外国始发港装载前至少24小时提交电子提单数据。同时,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第17号决议于同日生效,明确了企业就员工六类费用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具体条件。这两项法规为阿联酋企业以及对阿贸易各方确立了更为严格的合规与凭证要求。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金融服务监管局与阿联酋商业博彩监管局签署谅解备忘录。该协议确立了双方在监管协调、信息共享及监督管理方面的合作框架。两家机构将在保持各自独立法定职能的同时,加强在支付处理、反洗钱及银行渠道等业务交叉领域的协作。
阿联酋政府推出“阿治曼统一认证服务包”,以简化企业监管流程。该举措将商会文件的出具与认证流程从15个环节精简至3个,企业可在数分钟内通过线上完成办理。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13号决议,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实施强制性供应商尽职调查要求。根据阿联酋增值税法第54条之二,企业须核实供应商身份、经营场所及交易合理性以防抵扣被拒。年交易额超过37.5万迪拉姆的供应商须核查阿联酋本地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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