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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改委发布修订后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强化报告要求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取代2017年施行的旧规,将监管范围扩展至境内企业及境内自然人等主体,并对海外重大不利情况和重大再投资项目增设报告要求。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管辖区域
中国
生效日期
2026年12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官方来源
wam.ae
插图:日照下的现代金融区建筑景观,建有当代玻璃幕墙写字楼与总部大厦,象征着
配图

据阿联酋通讯社(WAM)报道,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公布了修订后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定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新框架取代了2017年出台的原有监管规定。

新规旨在为跨境资本流动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与安全防线。更新后的条款正式扩大了监管覆盖范围,涵盖境内企业、境内自然人以及其他赴境外开展投资的主体。

根据新规,投资者须履行更为严格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境外重大不利事件以及大规模再投资项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近3.4万亿美元,稳居全球前三大对外投资国地位。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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