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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财政部发布部级决议 更新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规则

阿联酋财政部公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该国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标准与认证程序。新规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取消了预审阶段并实行直接认证。此前已获初步批准的机构拥有30天过渡期以达到新标准。

发布机构
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9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官方来源
news.google.com
配图:阿布扎比现代企业办公桌,高清显示屏上展示着数字化税务核算仪表板与数据工作流,
配图

据Global VAT Compliance报道,阿联酋财政部于2026年10月9日公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对该国电子发票系统服务提供商的准入标准与认证流程进行了修订。该决议已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更新后的框架下,此前的初步批准阶段被正式取消。服务提供商在获得正式认证前,必须直接完成规定的各项资质评估与技术测试。决议允许服务提供商采用第三方泛欧在线公共采购(PEPPOL)产品,并可将特定服务环节外包,但获认证服务商仍须对监管合规和履约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该决议同时明确了有关持续评估、认证延期、撤销认证以及服务提供商对终止决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程序。

针对此前依据旧框架获得初步批准的服务提供商,决议设定了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期30天的过渡期。相关机构通常无需重新提交申请即可在此期间完成新认证要求;若未在规定时限内达标,其初步批准资格将被直接终止。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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