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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规定大型企业须在10月30日前指定电子发票服务商

阿联酋财政部和联邦税务局提醒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正式指定认证服务商以推行电子发票。未按期指定的企业每月将面临5000迪拉姆的罚款。该群体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电子发票开具。

发布机构
财政部、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8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来源
gulfnews.com
插图:迪拜金融大厦内的现代化企业办公桌,配备显示数字化商业图表和软件的双显示屏配置
配图

据《海湾新闻》(Gulf News)报道,阿联酋财政部与联邦税务局向企业发出提醒,明确了阿联酋强制推行电子发票系统下的合规截止日期。

根据分阶段推行计划,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或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正式指定一家经认证的服务商。未能按时指定认证服务商的企业,每延迟一个月将面临5000迪拉姆的持续行政罚款。

针对该梯队企业的结构化电子发票强制开具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中小企业则需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完成认证服务商的指定。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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