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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要求年营收5000万迪拉姆以上企业于10月30日前指定电子发票服务商

阿联酋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该要求是阿联酋定于2027年1月1日全面实施统一电子发票体系的一部分。未按期完成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罚款。

发布机构
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来源
gulfnews.com
图片来源:《海湾新闻》

据《海湾新闻》报道,阿联酋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大型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指定一家认证服务提供商(Accredited Service Provider)。该规定旨在推进阿联酋向统一电子发票模式过渡,该系统定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强制上线运行。

在新的框架下,符合条件的企业间(B2B)交易凭据将不再直接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所有相关交易必须通过经认证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验证并完成传输。

此前,阿联酋财政部在评估市场准备情况并扩大认证提供商资源池后,已将指定服务商的最后期限由7月31日延长至10月30日。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服务商指定及系统落地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逾期罚款。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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