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阿联酋财政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 官方来源
- gulfnews.com
据《海湾新闻》报道,阿联酋财政部根据自10月1日起生效的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取消了对电子发票服务商的初步审批。
在修改后的框架下,服务提供商必须完成直接评估和技术测试,而不再凭临时审批运营。此前依据2025年第64号决议获得初步审批的服务商,自10月1日起享有30天的过渡期,以满足完全认证规定。
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或以上的适用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指定经认证的服务商,以应对2027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日期。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适用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指定认证服务商,其全面实施截止日期为2027年7月1日。
来源
- 《海湾新闻》 · 2026-10-13
- Gemini 新闻搜索 — 政策与法律动态 · 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