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主要内容

连接商业。增进理解。促进和平。

阿联酋取消电子发票服务商预审批阶段 临近10月服务商选定截止期

阿联酋财政部颁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取消电子发票服务商预审批机制。服务商须完成评估及技术测试方可获得正式认证,同时年营收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商。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官方来源
www.vatupdate.com
插图:位于迪拜的现代化企业办公桌,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显示着财务数据电子表格和数字化开票软件界面,
配图

阿联酋财政部通过自10月1日起生效的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调整了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框架。新规废除了预审批机制,要求服务商在获得正式认证前完成既定的评估和技术测试,标志着该项目从开发测试阶段过渡到运营阶段。

持有预审批资格的现有服务商自10月1日起享有30天的宽限期以满足新认证要求,逾期未能达标将面临资格终止。服务商可继续使用第三方Peppol产品并进行外包,但须承担全部责任。

此次监管调整发布之际,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阿联酋企业正面临2026年10月30日指定认证服务商(ASP)的严格截止日期。上述企业须在2027年1月1日完成强制上线,延迟合规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其他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服务商指定。

来源

UECN简报

政策动态、中阿商业新闻与行业洞见,直达您的收件箱。

语言
订阅管理

双重验证:我们将向您发送确认链接。可随时取消订阅。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