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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前重构服务商认证规则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修改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标准并取消预审批机制。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正式委任合规服务商,以迎接2027年1月1日启动的全国强制执行。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官方来源
gulfnews.com
配图:位于迪拜的现代企业办公桌,电脑显示器上显示着财务电子表格和数字化会计软件,illum
配图

据《海湾新闻》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发布了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全面改革电子发票系统(Electronic Invoicing System)下的服务商认证标准,并取代了此前的初步预审批方案。

根据新规,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正式委任一名获得认证的服务商。阿联酋电子发票系统定于202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

在新规定下,服务提供商必须完成正式测试与完备性评估后才能获得直接认证。此前根据2025年第64号决议已持有初步批准的服务商,拥有自10月1日起30天的时间来完成最新的认证流程。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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