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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财政部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认证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更新了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标准和认证程序。该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废止了2025年的旧决议,并取消了预先批准制度。已获得初步批准的服务商需在30天过渡期内满足新标准。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官方来源
www.wam.ae

据阿联酋通讯社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发布了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规定了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最新资质标准和认证程序。

该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废止了2025年第64号部长决议,标志着阿联酋电子发票制度全面进入实际运作阶段。

新规取消了先前的预先批准框架,转为直接认证机制,要求在获得批准前必须完成完整的技术测试和评估。

依据原决议已取得初步批准的服务提供商将拥有30天的过渡期,以满足新的认证标准。此外,服务提供商仍可使用第三方Peppol解决方案,但须自行承担直接的监管与合规责任。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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