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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财政部发布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新规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认证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新规取消了此前的预审阶段,要求服务商在进入市场前完成正式认证评估和技术测试。即使采用第三方Peppol方案或外包技术业务,服务商仍须直接承担合规责任。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9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

阿联酋财政部推出了针对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最新认证规定,取消了先前的预审批阶段,以推动阿联酋向全面运行的电子发票网络过渡。

根据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该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了2025年第64号部级决议和2026年第56号部级决议。在新规下,服务提供商在进入市场前必须完成正式的认证评估与技术测试。

规定明确,虽然服务商获准使用第三方Peppol解决方案或外包技术运营,但仍须对合规性承担完全且直接的责任。此外,该框架还建立了关于认证续期、绩效评估、终止合作以及争议申诉的规范化流程。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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