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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规定电子发票服务商签约截止期 逾期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罚款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规定,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与认证电子发票服务商签约。未按期合规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连续行政处罚,此项举措旨在为2027年1月1日全国强制实施电子发票做准备。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5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来源
gulfnews.com
插图:迪拜现代化企业会计办公室办公桌,电脑屏幕上打开着数字化财务软件,摆放着会计文件,以及
配图

据《海湾新闻》报道,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宣布,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与经认证的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完成签约。

未能在该监管期限内合规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连续行政罚款。

该举措是为定于2027年1月1日起在阿联酋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电子发票系统做准备。

联邦税务局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完成服务商遴选、签署正式服务协议并接入会计核算系统。官方指出,新的电子发票框架旨在实现全阿联酋企业财税报告的自动化与标准化。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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