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主要内容

连接商业。增进理解。促进和平。

阿联酋要求相关企业于2026年10月前指定电子发票认证服务商

阿联酋监管部门重申,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为国家电子发票系统指定认证服务商(ASP)。根据2025年第244号部级决定,大型企业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实现上线运营。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签约服务商,并在2027年7月1日前合规上线。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5年第244号部级决定
官方来源
lawnut.com

据Lawnut报道,阿联酋监管部门重申,年营业额在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为国家电子发票系统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ASP)。

根据2025年第244号部级决定,此类大型企业须完成与该平台的对接,并在2027年1月1日之前实现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政府(B2G)交易的系统正式上线。

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较小规模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与服务提供商签约,以赶在2027年7月1日的合规启动期限前完成准备。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呼吁本土及自由贸易区的企业按时达到技术就绪标准,以避免合规罚款和贸易活动受阻。

来源

UECN简报

政策动态、中阿商业新闻与行业洞见,直达您的收件箱。

语言
订阅管理

双重验证:我们将向您发送确认链接。可随时取消订阅。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