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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劳动法重申员工休假期间解雇规定与权益保障

阿联酋劳动主管机关根据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重申私营部门员工休假期间的解雇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法定或年休假期间不得执行合同解除,法定通知期须待员工重返工作岗位后方可起算。用人单位必须结清应计假期工资及法定遣散补偿金等所有应付款项。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5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第35条
图片来源:Emirates 24|7

据《Emirates 24|7》报道,阿联酋劳动主管机关近日重申了关于私营部门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法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

根据该法第35条关于休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期效力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处于法定休假或年休假期间强制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如发出解雇通知,法定通知期仅在员工恢复工作后方开始起算。

用人单位还必须在解除合同时结清所有款项,包括应付的累积休假工资、工作许可注销费用以及法定的雇员离职补偿金。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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