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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根据联邦劳动法明确私营部门离职通知期规则

一项监管解析明确了阿联酋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下的通知期框架。私营部门标准通知期必须在30至90个日历日之间,试用期离职及求职休假也有具体规定。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
官方来源
gulfnews.com
配图:迪拜现代企业办公环境,配有专业办公桌陈设、文件及商务文具,采用编辑视角拍摄
配图

据《海湾新闻》(Gulf News)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发布的监管解析,阿联酋明确了规范劳动关系的2021年第33号联邦法令下法定的通知期框架。

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私营部门劳动合同中的标准通知期必须介于法定最低30天和最高90个日历日之间。

第9条对试用期内的要求作出了说明。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以加入阿联酋境内的另一雇主,必须提前提供30天的书面通知,且新雇主须补偿招聘费用;若在试用期内彻底离境,则须至少提前14天通知。

此外,在雇主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在通知期内依法每周享有一天无薪工作日假期以寻找新工作。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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