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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允许央行持牌机构开展资本市场管理局监管的虚拟资产业务

阿联酋资本市场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6/Chairman)号决议,允许受央行监管的持牌机构(不包括保险公司)在获得授权后开展受监管的虚拟资产业务。涵盖业务包括交易、经纪、托管及另类交易系统运营。该规程取消了银行业机构此前必须设立独立持牌实体的要求。

发布机构
阿联酋资本市场管理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6/Chairman)号决议
身着细条纹西装、系领带的商务人士肖像,背景为虚化的办公室窗户
图片:其礼律师事务所(Clyde & Co)

据其礼律师事务所(Clyde & Co)消息,阿联酋资本市场管理局(CMA)发布了2026年第(16/Chairman)号决议,对银行业机构的虚拟资产活动进行规范。

根据该决议,除保险公司外,获得阿联酋央行牌照的机构在取得正规授权后,获准开展受CMA监管的虚拟资产业务。该监管框架涵盖的具体业务包括虚拟资产交易、经纪、托管服务以及另类交易系统的运营。

该规程连通了阿联酋央行在支付代币领域的管理权责与CMA更广泛的市场监管范围。此前,阿联酋的银行业机构若要提供虚拟资产投资产品,必须设立单独且获得CMA许可的法定实体。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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