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阿联酋财政部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9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日
- 阶段
- 修订
- 官方文件
- 关于修订2025年第243号部长决议的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据IndexBox报道,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规范电子发票系统的2025年第243号部长决议进行了修订。财政部表示,相关修订追溯至2026年10月1日生效,旨在减轻企业运营负担,提高实施灵活性。
根据修订内容,同一税收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业务交易将自2027年1月1日起获得为期24个月的临时豁免,该豁免期将持续至2028年12月底。在此期间,集团内部交易将被归类为豁免交易,为企业调整内部开票系统留出缓冲时间。
该决议同时修订了关于数据存储的第11条规定。受电子发票系统监管的企业仍须按照《税收程序法》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所有电子发票、电子贷记凭证及关联数据,并在联邦税务局要求时提供记录。然而,修正案取消了相关记录必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硬性要求,将合规重心转向记录的完整保留与随时可调阅性。
此外,修订案废除了第12条并删除了第1条中关于系统故障的定义,从而免除了企业在发生技术故障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联邦税务局报告的义务。
此次政策调整发生在首个关键合规节点之前。根据规定,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约合1360万美元)的企业须在10月30日前选定并接入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
来源
- IndexBox · 2026-10-19
- Gemini 新闻搜索 — 政策与法律动态 · 2026-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