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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修订电子发票法规以减轻企业合规负担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电子发票法规进行修订。新规为同一税务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24个月的暂缓执行期,并取消了发票必须在境内进行实地存储的规定。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生效日期
2027年1月1日
阶段
修订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
插图:迪拜的现代企业办公桌,平板电脑上显示着财务图表和电子发票数据,旁边放着一杯水
配图

阿联酋财政部根据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对电子发票法规进行了修订,旨在减轻在阿企业的合规负担。

根据更新后的规则,属于同一税务集团内实体之间的交易将获得为期24个月的临时豁免,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此外,该决议取消了以往要求电子发票和贷记凭证必须在阿联酋境内进行实地存储的强制性规定,将重点转向数据的可获取性及记录保存。

年营业额达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面临在10月30日前指定合规认证服务提供商的截止日期。财政部官员表示,此次改革旨在全面强制推行前为企业集团提供更大的运营灵活性。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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