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电子发票服务商认证新规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认证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新规取消了此前的预审阶段,要求服务商在进入市场前完成正式认证评估和技术测试。即使采用第三方Peppol方案或外包技术业务,服务商仍须直接承担合规责任。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认证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新规取消了此前的预审阶段,要求服务商在进入市场前完成正式认证评估和技术测试。即使采用第三方Peppol方案或外包技术业务,服务商仍须直接承担合规责任。
《中国简报》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亚洲及中东转让定价动态。阿联酋颁布2026年第96号部长决议正式采纳经合组织支柱二相关解释文件,新加坡明确了股份制薪酬在转让定价中的处理规则,越南则出台第255/2026/ND-CP号法令。跨国及外商投资企业需对照新规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策略。
阿联酋财政部根据2026年第131号部级决定,将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延长三年至2029年12月31日。年营业额不超过3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合规居民企业仍可享受应税所得为零的待遇。选择该政策的企业仍需在联邦税务局登记并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敦促企业加快全国强制性电子发票体系的准备工作。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年收入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未按期合规将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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