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财政部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认证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更新了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标准和认证程序。该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废止了2025年的旧决议,并取消了预先批准制度。已获得初步批准的服务商需在30天过渡期内满足新标准。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更新了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资质标准和认证程序。该决议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废止了2025年的旧决议,并取消了预先批准制度。已获得初步批准的服务商需在30天过渡期内满足新标准。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长决议,取消电子发票服务商预审批制度,全面转为直接认证模式。该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已获预审批的服务商拥有30天的过渡期以达到合规标准。新规保留了使用第三方Peppol产品及技术外包的许可,但服务商须承担全部监管合规责任。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68号部级决议,更新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认证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新规取消了此前的预审阶段,要求服务商在进入市场前完成正式认证评估和技术测试。即使采用第三方Peppol方案或外包技术业务,服务商仍须直接承担合规责任。
《中国简报》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亚洲及中东转让定价动态。阿联酋颁布2026年第96号部长决议正式采纳经合组织支柱二相关解释文件,新加坡明确了股份制薪酬在转让定价中的处理规则,越南则出台第255/2026/ND-CP号法令。跨国及外商投资企业需对照新规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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