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公布电子发票服务商任命截止期并明确境内签证延期规定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要求年收入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任命认证服务提供商,否则将面临每月罚款。此外,阿联酋联邦身份、公民身份、海关和港口安全局明确,境内旅游签证累计延期上限为120天,商务考察等入境许可最长居留可达180天。有关部门均公布了相关逾期罚款标准。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要求年收入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任命认证服务提供商,否则将面临每月罚款。此外,阿联酋联邦身份、公民身份、海关和港口安全局明确,境内旅游签证累计延期上限为120天,商务考察等入境许可最长居留可达180天。有关部门均公布了相关逾期罚款标准。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敦促企业加快全国强制性电子发票体系的准备工作。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年收入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未按期合规将面临行政处罚。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要求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逾期未指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自贸区注册企业同样适用该电子发票要求及罚款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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