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明确2026年本土与自贸区企业企业所得税规定
阿联酋本土企业应税利润不超过37.5万迪拉姆部分适用0%企业税率,超出部分税率为9%。符合条件的自贸区主体仅对其符合条件的收入享受0%税率,非符合条件收入按9%征税且不享受37.5万迪拉姆免税额度。2025年12月31日结束财年的企业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缴税。
阿联酋本土企业应税利润不超过37.5万迪拉姆部分适用0%企业税率,超出部分税率为9%。符合条件的自贸区主体仅对其符合条件的收入享受0%税率,非符合条件收入按9%征税且不享受37.5万迪拉姆免税额度。2025年12月31日结束财年的企业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缴税。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部长级决定,明确了跨国企业在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OECD/G20)第二支柱15%全球最低税框架下的合规与申报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前四个财年中至少有两年合并年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细化了GloBE信息申报表提交及联邦税务局通知要求。
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公布了2026年阿布扎比金融周的议程与首批演讲嘉宾阵容,本届主题为“资本社区,合作赋能”。该活动扩展了国际议程,将在八个舞台举行75场会议,其中包括专门针对中国的双边对话。论坛旨在促进阿联酋与中国机构之间的跨境资本流动并深化投资合作。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截至2025年年中,中国机构持有的海湾地区债务增至近140亿美元。其中阿联酋占比最大,达到78亿美元,其次是卡塔尔和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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