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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居留与外国人事务总局明确外籍居民可担保的四类家庭成员

迪拜居留与外国人事务总局发布更新规定,明确了外籍居民可为其担保申请居留许可的四类家庭成员。该框架赋予男女外籍居民同等的担保权利,包括女性可担保丈夫。受担保的家属在居留期间须与担保人共同居住在同一地址。

发布机构
居留与外国人事务总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迪拜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6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来源
news.google.com

据加纳媒体Yen.com.gh报道,迪拜居留与外国人事务总局(GDRFA)发布了2026年最新规定,明确了外籍居民可为其申请阿联酋居留许可的家属范围。

根据公布的规定,外籍居民获准担保的四类符合条件的家属包括:丈夫、25岁以下的子女、不限年龄的未婚女儿,以及无年龄限制的特殊需求子女。

该规定对男女外籍居民实行同等担保权利,允许在迪拜工作或生活的女性外籍人士在相同法律框架下为其丈夫办理担保居留。

报道指出,家属居留许可附带明确条件,受担保家庭成员在整个居留期内必须与承担法律责任的担保人居住在同一地址。迪拜居留与外国人事务总局未在2026年发布之外单独注明生效日期。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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