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官方来源
- news.google.com
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发布分析指出,在长期商业合作中,仅约定“遵守适用法律”的通用合规条款往往不足以防范合规风险。随着客户、交易对手、实际受益人、分包商或目的地发生变化,企业在反洗钱、制裁及反贿赂领域面临的暴露程度也在持续演变。
大成律师事务所以受阿联酋法律管辖的合同为例说明,若交易对手被纳入美国等外国制裁名单,但该制裁未被阿联酋本地法律采纳,继续履约在合同准据法下仍可能合法。如果合同未明确引入相关外国制裁机制并赋予排他救济权,单方面停止履行可能被认定为违约,从而面临法院或仲裁庭的赔偿裁决与履行指令。
该律所进一步指出,银行与供应商应在合同中明确跨国金融通道、代理行业务及二次制裁的应对权利;对于工程总承包(EPC)及供应链企业,则需设置转承合规义务与防范货物转运风险的条款,确保企业在出现合规预警时有权调取信息、暂停交付或依法退出合同关系。
来源
- Dentons律师事务所 · 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