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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公布电子发票合规截止日期及罚款规定 年收入超5000万迪拉姆企业首批执行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规定,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电子发票服务商,并于2027年1月1日全面实施。逾期未指定服务商的企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年收入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服务商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全面上线日期为2027年7月1日。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30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图片来源:Gulf Business

根据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的公告,纳入国家电子发票系统且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阿联酋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一家获认证的服务商。该首批企业的全面强制实施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凡未在法定期限内指定认证服务商的违规企业,将面临每月或不足一个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

对于年收入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指定认证服务商的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该批企业必须在2027年7月1日之前全面部署上线电子发票系统。

该国家电子发票系统将通过联邦税务局的EmaraTax平台实现发票开具的标准化与自动化,旨在支持税务合规并遏制偷漏税行为。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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