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联邦税务局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阶段
- 最终规则
- 官方文件
- 联邦税务局2026年第13号决议
阿联酋企业正在调整其供应链管理,以遵守联邦税务局(FTA)关于进项增值税抵扣规定的2026年第13号决议。
该法规要求应税企业在申请抵扣进项增值税之前,必须核实供应商的身份、商业地址、营业执照有效性以及交易合理性。
根据规定,如果相关供应或供应商涉及逃税行为,联邦税务局有权依据法定的“明知或应知”标准拒绝企业的进项增值税抵扣申请。
据Consultancy-me.com报道,新规要求企业的采购和财务部门重构供应商准入流程,开展年度供应商复审,并妥善留存可供查验的尽职调查文件记录。
来源
- Consultancy-me.com · 2026-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