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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内阁修改增值税执行条例中的进项税分摊方法

阿联酋内阁发布2026年第149号内阁决议,对阿联酋增值税执行条例作出重大修改。第55条针对部分免税企业的标准进项税分摊方法转为基于产出的比例。多数一般性修订将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而新的分摊方法将自2027年10月1日之后开始的首个纳税年度起施行。

发布机构
阿联酋内阁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149号内阁决议
官方来源
www.legal500.com
晴朗蓝天下红旗飘扬的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国北京 - 2014年3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度会议期间的北京人民大会堂

据《The Legal 500》报道,阿联酋内阁已颁布2026年第149号内阁决议,对阿联酋增值税执行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

该决议的核心内容是对第55条项下针对部分免税业务的标准进项税分摊方法进行结构性修订。新规定引导纳税人采用基于产出的分摊比例,并更加强调实际应税供应及直接归属原则。

决议中的大部分通用修订条款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而修订后的进项税分摊方法则自2027年10月1日之后开始的首个纳税年度起正式实施。

报道指出,拥有大规模免税收入流的企业,如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和控股公司,须在截止日期前重新评估其增值税税额抵扣方案。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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