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联邦税务局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5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据《Arabian Business》报道,阿联酋各地企业须在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之前向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提交前一纳税期的消费税申报表并清缴税款。
该强制性申报要求适用于所有进口、生产或囤积消费税货物的应税实体。涉及的货物包括烟草制品、能量饮料以及分级加糖饮料。
纳税人必须在纳税期结束后的第15天内,通过EmaraTax数字化门户正式提交月度申报表并完成相关税款支付。
在此次提醒之前,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了一份综合指南,详细说明了跨国企业集团的注册程序。在阿联酋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机制下,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必须支付至少15%的实际企业税率。
来源
- 《阿拉伯商业周刊》 · 202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