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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企业面临10月15日消费税申报截止日

阿联酋企业须在2026年10月15日前向联邦税务局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并结清税款。该规定适用于通过EmaraTax数字化门户进口、生产或囤积指定消费税货物的实体。此外,联邦税务局发布了跨国企业集团指南,要求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缴纳至少15%的国内补足税。

发布机构
联邦税务局
管辖区域
阿联酋
生效日期
2026年10月15日
阶段
最终规则
插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张现代化企业办公桌,笔记本电脑上显示着财务图表和数字化纳税申报界面,
配图

据《Arabian Business》报道,阿联酋各地企业须在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之前向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提交前一纳税期的消费税申报表并清缴税款。

该强制性申报要求适用于所有进口、生产或囤积消费税货物的应税实体。涉及的货物包括烟草制品、能量饮料以及分级加糖饮料。

纳税人必须在纳税期结束后的第15天内,通过EmaraTax数字化门户正式提交月度申报表并完成相关税款支付。

在此次提醒之前,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了一份综合指南,详细说明了跨国企业集团的注册程序。在阿联酋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机制下,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必须支付至少15%的实际企业税率。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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