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放宽电子发票合规规则并调整相关税务要求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级决议,对税收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24个月的电子发票系统豁免,并取消境内数据存储限制。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仍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服务商。
阿联酋财政部发布2026年第197号部级决议,对税收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24个月的电子发票系统豁免,并取消境内数据存储限制。年营业额达5000万迪拉姆及以上的企业仍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服务商。
阿联酋财政部根据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议修订了电子发票系统规定,放宽了部分合规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同一税收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将获得为期24个月的电子发票临时豁免。此外,修订案取消了电子发票数据必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要求,并废除了系统故障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的规定。
阿联酋财政部宣布对增值税适用的电子发票系统法规进行修订。核心调整包括自2027年1月1日起对同一税务集团内部交易提供为期两年的临时豁免,并取消了发票数据必须存储在阿联酋境内的硬性要求。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须在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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