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迪拜海关
- 管辖区域
- 阿联酋迪拜
- 发布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生效日期
- 2026年9月30日
- 阶段
- 最终规则
迪拜海关宣布,存放在杰贝阿里自贸区(JAFZA)、迪拜物流城自贸区(DLC)以及迪拜国际机场自贸区(DAFZA)的仓储货物,在出口时无需提交关税现金或银行担保。自2026年9月30日起生效的新海关通知正式废止了原先仅对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关税同盟以外目的地免除担保的规定,将免担保范围扩大至所有阿联酋境外目的地。
根据该监管框架要求,货物必须在“自贸区转关进入”(FZ Transit In)申报下流转,并通过同一海关办公室以“自贸区转关出境”(FZ Transit Out)申报离境。相关出口流程必须在注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海关申报单必须在45天内通过提交经核证的出境证明正式核销结案。企业也可在支付逾期罚款的前提下申请额外45天的延期;若期满仍未结案,海关将正式征收关税并处以罚款。
来源
- VATupdate · 2026-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