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规定企业须在10月30日前指定电子发票服务商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要求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逾期未指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自贸区注册企业同样适用该电子发票要求及罚款框架。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要求年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认证服务提供商。逾期未指定将面临每月50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自贸区注册企业同样适用该电子发票要求及罚款框架。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17号决定,明确了应税实体抵扣员工支出进项税的条件。企业依据合同义务或书面政策向员工免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进行增值税抵扣。该指引要求企业建立正式报销凭证与审批机制,先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的增值税行政法规修正案发布。
阿联酋通用民航局(GCAA)发布新监管框架,将国内直升机场注册审批流程从最长135天压缩至仅需两个工作日。新制度取消了国内直升机场的原有认证要求,改用简化的注册程序。国际直升机场及其他需要完整认证的设施将继续遵守现行认证标准。
阿联酋移民管理机构明确了在境内免离境延期访问及旅游签证的具体规则。普通旅游许可最长可延期至120天,而用于商业考察、求职及探亲访友的许可最长可延长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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